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徐州专业刑事律师 > 律师文集 > 诈骗罪>正文

L/C诈骗案件

来源:徐州专业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xzzyxslaw.com/ 时间:2015-05-29 15:05:13

分享到:0

1993年4月1日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街水地区中心支行行长赵金荣等人擅自越权对外开出200份一年期,不可撤消可转让的总金额为100亿美元的备用信用证,险些被国内外勾结的犯罪分子打着融资的旗号作为向银行诈骗巨额资金的工具,一旦得逞将使我国承受巨额损失。  1995年由武汉侨港实业发展公司同韩国三一贸易公司暗中勾结,开出一份不可撤消的保兑的跟单即期信用证,并委托湖北省中原国际贸易公司代理出口一批价值43000美元全棉漂白被套至韩国。该外贸公司在不知晓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利用自己良好的银企关系,以该信用证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作为抵押而“打包贷款”人民币250元,按双代理合同拨付给指定生产企业一一湖北省丝绸工业公司。而事后,武汉侨港实业发展公司,法人代表和平却暗地非法将全部款项提现外逃,至今尚未被抓获归案。  2000年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宗金融诈骗案件,是四川南德公司董事长牟其中与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某业务员暗中勾结,并串通不法港商,签置虚假进口贸易合同,并利用虚假进口货物单据,骗取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对外开出多份进口远期承兑信用证,累计从该银行骗取金额高达二千多万美元,尽管牟其中已伏法,判处无期徒刑,但给银行和外贸公司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2001年,2月22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又以信用证诈骗罪判处广东林伟哲有期徒刑10年,巧合的是,这位诈骗国家3000余万资产的巨骗,使用的手法与有“大陆首骗”之称的牟其中当年的信用证诈骗方法极其相似,且均在武汉作案。林伟哲预付湖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200万元,后者委托中国银行武汉分行,向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开出了金额折合1398万人民币的信用证。在美国的企美公司将信用证贷款办理贴现后现金全部被林伟哲存人自己的账户。同时,林伟哲又以相同手段将省服装进出口公司开出的2449万余元信用证贷款据为其私有,除后来私下归还服装进出口公司1000万元及650万保证金,林伟哲共骗取湖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3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