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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某冒充公安部领导,以可以买到低价经济适用房为饵,骗得他人30余万元。昨天,记者从通州检察院了解到,翟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7年初,王女士在林某家里做客时,见到林某的房子宽敞明亮,羡慕不已。林某称该房子是其在公安部当领导的丈夫翟某单位分的经济适用房,每平米只要三千多元。王女士表示要翟某也帮她弄一套。

  2007年8月,翟某给王女士打电话,称如果买的房子多,可以帮其以公安部的名义去申请要房号,但每套房子需要2.5万元的活动经费。挂了电话后,王女士心想即使加上办事费也比市场上的房子便宜不少,便筹集了30余万元交给翟某。

  几天后,王女士在相关网站上看到自己的申请资格已被公示,对翟某的能力深信不疑。

  但直到去年3月,王女士看到相继有经济适用房项目开盘,便向翟某追问房子的着落,但翟某总以办理需要时间为由,进行拖延。一个月后,翟某更是再也不接王女士的电话。王女士随即报警。

  民警将翟某抓获后,据翟某交代,他根本不是公安部的领导,王女士在网站上看到的公示,也是他把王女士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相关部门通过审核,证明其符合申请条件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