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徐州专业刑事律师 > 律师文集 > 诈骗罪>正文
分享到:0

近半年内,梅河监狱两名服刑人员死亡。死者刘兴彬,43岁,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5年前在梅河监狱服刑,4月21日死亡;死者刘学刚,53岁,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8月13日在梅河监狱服刑,16日死亡。

  两名死者家属对其死因表示质疑;监狱方表示,死者家属反映的情况并不属实。

关于刘兴彬的死亡

死者家属

脑出血猝死却身上有伤

  “看到我哥遗体时,他的表情痛苦,头顶右上部有4平方厘米左右的塌陷。四肢有多处划痕,但由于冷冻处理,并不明显。在给他换衣服时,他只穿着囚衣,连内裤都没有。侄女刘蕊在给父亲整理遗物时,发现只剩两件很脏的内上衣。”刘兴彬的弟弟刘兴凯昨日称,4月21日,他接到梅河监狱的通知,称刘兴彬于当日10时45分死亡。当日16时许,他赶到殡仪馆,看到死亡证明上写着:脑出血猝死。

  “监狱方的说法前后矛盾,开始说我爸爸心情一直不错,身体健康,病发前几小时还和管理人员说笑聊天;后来又说是我爸爸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在监狱里闹情绪不吃饭,得两三个人照看。”刘兴彬的女儿刘蕊说,“死亡证明上写的是脑出血猝死,可身上的伤怎么解释?我们当时要求看父亲发病时的监控录像,但狱方说监狱没有监控录像。”

监狱方

  死者被同狱服刑人员殴打

  刘蕊称,4月22日起,她和家人多次要求梅河监狱对刘兴彬的死因做鉴定,并于5月13日和25日两次向上级主管单位提交委托申请。

  7月7日,省监狱管理局委托吉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为刘兴彬做病理解剖。

  8月5日,梅河监狱出具了刘兴彬的尸检报告,结论为刘兴彬系由于急性心肌缺血致心脏功能障碍而死亡。对于刘兴彬肢体外伤,报告中指出,是由于钝性机械外力作用所致,但肢体外伤不足以构成死亡。

  “对于我爸爸的外伤,监狱方称,是在急救过程中抬拽造成的。但抬头部,太阳穴怎么能出血呢?而双臂只有一侧出血,抬小腿部,脚腕部没出血,大腿部却有明显的皮下出血现象。还有急性心肌缺血的诱因是什么?这些都是疑问。”刘蕊称,10月16日,梅河监狱出具了一份《关于对罪犯刘兴彬躯干、四肢多处皮下出血并伴有双侧颞肌出血的情况调查》,对家属的疑问给予了解释。

  调查称,梅河监狱组织纪检、狱侦、狱政等相关科室人员对罪犯刘兴彬法医鉴定的体外伤形成原因进行调查取证,经过对监狱老残区79名罪犯的排查,初步认定事实如下:

  罪犯刘兴彬于4月21日早,将粪便拉在铺上及同监舍犯人的被褥上。罪犯韩启明、王荣明等人为其收拾粪便,并在为刘兴彬冲洗身上粪便过程中,将其殴打,造成罪犯刘兴彬身上多处体表伤,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审理结束后将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同狱服刑人员

  看到死者在狱中被冲凉水

  与刘兴彬同在梅河监狱服刑、现已出狱的段某和孙某在提供给刘蕊的证实材料中称,他们亲眼看到刘兴彬被人冲凉水。

  “4月21日早晨,我起床上厕所,看到刘兴彬在厕所被同监舍服刑人员王荣明、韩启明、刘志强、王松华按到水池里洗身,上面放着凉水。刘兴彬大叫,说受不了别给我洗了,他们4个就打刘兴彬的头部。这时韩启明说刘兴彬已经是第二次大便了,他们给刘兴彬洗完后,把他弄回了监舍。打起床铃后,刘兴彬又拉了,这次是王荣明和王松华把他拖到厕所,按到洗拖布的水池里,上面放着凉水浇,后来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但我听到打刘兴彬的声音。”段某称。

  “7时许,我看到他们把刘兴彬送回监舍,半小时后,我又听到刘兴彬在屋里大叫,这时韩启明还在说,你再叫我打死你。快8点时,我听有人喊刘兴彬不行了。”段某称,他从监舍出来时,刘兴彬躺在地上,光着身子,已经“过”去了,这时有人去找干部,然后有人用一条被子把他抬往疗区,但已经没用了。

死者家属

  死者服刑期间曾突发脑出血

  刘兴凯称,2007年8月12日22时许,刘兴彬曾因突发脑出血,被送往辉南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天后,被送往长春市某监狱医院。“回到梅河监狱后,我们曾要求保外就医,监狱以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拒绝了。”刘蕊说。

  刘兴凯称,2008年12月8日,他再次向狱方提出为哥哥办理保外就医,并交了1500元的保外就医鉴定费用,今年1月,刘兴彬的父亲又签了保外就医责任担保书,但梅河监狱依旧没有批准。

关于刘学刚的死亡

死者家属

  死者左耳后有鸡蛋大的包

  “我丈夫刘学刚在8月13日入狱,14日14时我看他时,他由一个服刑人员扶着,坐在椅子上和我说话,精神状态很好。16日7点半,我突然接到监狱的电话,说我丈夫昏倒了。没过10分钟电话又来了,说人已经死了……”赵然玲称,当日11时许,她赶到朝阳镇殡仪馆。

  “我丈夫躺在冰柜里,身上只有一件囚服,鼻子里都是血迹,下身满是粪便,左上胸、后背有淤紫,我在给他清洁头部时,发现左耳后有鸡蛋大的包。”赵然玲称,狱方告诉她,刘学刚大便后起身摔倒,死亡证明上只有“猝死”两个字。

尸检鉴定

  血栓子脱落导致循环功能障碍

  赵然玲称,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刘学刚曾检查过两次身体,第一次为糖尿病引起的皮肤溃烂,不符合保外就医;第二次检查是因为糖尿病引起的下肢静脉血栓。

  8月29日,受梅河监狱委托,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对刘学刚做了尸检。10月12日出来的鉴定结论为:刘学刚因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后血栓子脱落,引起肺动脉血栓栓塞,导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

  “尸检是家属要求做的,但是因尸检对单位不对个人,所以委托书由梅河监狱出具。尸检时我也在现场,我丈夫头部有3处淤血,耳后根包里的血都溅了出来。但尸检报告中没有对这几处外伤作出解释。事后我到通化市中心医院找相关专家咨询,专家称,只有在强烈撞击下,才能引发静脉血栓脱落,进而引起肺栓塞。”赵然玲说。

检察

机关

一死者属于正常死亡

  致另一死者外伤的人员被起诉

  梅河监狱狱政科一工作人员称,监狱确实没有监控设施,所以无法真正还原当时两名服刑人员死亡时的情况。“全省不光我们一家监狱没有监控。”该工作人员说。

  针对刘学刚入狱就猝死,该工作人员称,当时体检结果是刘学刚完全符合服刑条件。“但监狱内的医疗机构条件是有限的,况且他又是急发病。”该工作人员称,因记者没有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所以对采访不予接待。

  梅河监狱陈监狱长昨日称,死者家属所反映的情况并不属实,如果记者想了解具体情况,需得到省监狱管理局的批准。省监狱管理局宣教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称,主管领导不在,如到监狱采访,需携带记者证到该处办理申请手续。

  梅河口市检察院监所科科长马明介绍,刘学刚属于正常死亡,而造成刘兴彬躯干、四肢等处外伤的涉案人员已查明有4人,现已被检察机关起诉,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本报记者 鲁根 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