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徐州专业刑事律师 > 律师文集 > 故意伤害>正文
分享到:0

    一青年酒后帮朋友打架,砍了对方一刀。近日,该青年被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26岁的王某是内蒙古扎赉特旗人。今年8月6日晚11时许,酒后的王某正欲回家时,被一位骑着摩托车的朋友刘某堵住,刘某让王某跟他去收拾骂他的人。王某二话没说坐上摩托车就来到了马家新村一饭店旁。

  原来刘某刚刚因琐事和在马家新村一美食城外喝酒的宋某等人发生了矛盾,于是纠集了一些人想进行报复。王某到达时,已聚集了多人。王某找了一把片刀跟随众人来到美食城,刘某等人上去便砍宋某,与宋某一起的杨某见同伴被砍,持凳上来帮护。

  王某持刀便朝杨某的右上臂砍了一刀,而后转身逃跑。后经法医鉴定宋某和杨某所伤均属轻伤。

  经工作,警方于8月9日将王某抓获,刘某等人现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