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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劫杀一名出租司机后,男子郭库隐姓埋名逃亡十年。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郭库死刑。

  据悉,今年53岁的郭库出生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检方指控,1998年2月,郭库与同伙刘建军(已被判刑)来到北京,预谋抢劫。当年2月26日晚6时许,在海淀区金沟河附近,两人骗租出租司机周某(男,殁年31岁)驾驶的黄色桑塔纳出租车。当车行驶至海淀区四季青乡田村果树地附近时,二人让周某停车后,趁周某不备实施抢劫。抢劫过程中,郭库手持尖刀猛刺周某右肋部一刀,致周某死亡。

  随后,郭库连夜逃到山西大同,在一煤矿内挖煤,并先后在各地劳务市场内打零工,隐姓埋名一躲就是十年。

  今年2月,郭库偷偷溜回户籍所在派出所内,打算更换二代身份证,警方当场将郭库抓获。

  近日,市一中院审理后认定,郭库结伙采用暴力手段劫取公私财物,在实施抢劫犯罪中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故判处郭库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