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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青少年犯罪率的居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治安的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极其复杂,其中对青少年的发展来说,犯罪亚文化环境的影响作用来得更多、更坚决、更直接、更重要。犯罪亚文化引发青少年犯罪方面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犯罪亚文化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试从犯罪亚文化对青少年犯罪成因加以探讨,并由此提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针对性措施。

  关键词:文化 犯罪亚文化 青少年犯罪

一、犯罪亚文化概述

  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世界的三大社会问题之一,自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比例一直高居不下,且犯罪形式日益多样化,从暴力型犯罪如杀人、抢劫、强奸乃至智能型犯罪如计算机犯罪等均有参与,犯罪数量日增,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的安全。青少年正处于社会化的关键时期,他们的犯罪行为大多由社会因素引起。其中犯罪亚文化对青少年犯罪行为的作用最直接、最明显。

  亚文化概念是美国人类学家A.W.林德对越轨行为的研究中首次提出的,这一理论主要被应用在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研究中。亚文化最一般的含意是某一主体文化中较小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概念构成要素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它们是主体社会可以辨认出的组织部分,在某些方面而不是在所有方面不同于主体社会;(2)作为主体社会的一个组织部分,它们至少服从该社会的一部分准则和法律;(3)作为与主体社会有显著差异的集团,它们为其成员规定了自己特有的行为规范;(4)它们是一个发挥功能的单位——就是说,它们至少能够为了某些目标而作为一个整体行动;(5)它们意识到自己是在某些方面与主体社会离异的单位。[1]

  根据文化在社会上所占的地位不同,可将文化分为主文化和亚文化。主文化是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为社会上多数人所接受的文化。主文化对社会上大多数成员的价值观、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影响极大。亚文化指仅为社会上一部分成员所接受的或为某一社会群体特有的文化。亚文化一般不与主文化相抵触或对抗。犯罪亚文化属于亚文化的范畴,但二者之间不能等同。亚文化与犯罪之间不存在一种决定或必然的关系。除非亚文化沿其负向走向极端,发展,成为极端亚文化一犯罪亚文化,一般不直接产生犯罪。

  改革开放后,我国生产方式的转变,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在整个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社会本位主义弱化,外来异质文化的冲击,加之我国自身文化的变革,使部分亚文化势力不断泛起,特别是青少年由于其生理特点和心理特点的特殊性,使青少年犯罪亚文化表现突出,并在与我国传统文化、主流文化共存中顽强地表现着自己。犯罪亚文化是指一种逆主流文化而动的反文化、反社会的危害统治秩序的最极端行为。如青少年的暴力行为、破坏行为、吸毒等均为犯罪亚文化。[2]这种犯罪亚文化,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往往表现出不同于成人犯罪亚文化的特征:一是强烈的反叛精神或无罪恶感的心理特征;二是实施所选择的最极端的反文化、反社会的一系列活动;三是通过各种渠道将犯罪的技术和方法传授给其他人,以期强化青少年这个弱势群体的地位。

  二、青少年犯罪的亚文化特征

  犯罪亚文化实质上是一种极端的越轨活动,它与青少年犯罪活动接壤,有的本身就是青少年犯罪活动,因而对青少年犯罪的实施起推动与促进作用是必然的。犯罪亚文化对青少年犯罪方法的传播起着渲染、扩展与教化作用。任何文化都具有传播性和传递性,犯罪亚文化也是如此,它在自身的传播与传递过程中,必然起着渲染、扩展与教化作用,从而使犯罪手法得以四处蔓延。犯罪亚文化对青少年犯罪规模的发展起着加剧与扩展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犯罪亚文化的渗透性上,通过渗透,犯罪亚文化的影响与推动下,青少年犯罪规模必然进一步蔓延与扩展。犯罪亚文化对青少年的犯罪起着群体化作用。文化在人与人之间起着凝聚与联系的作用,它是同一文化群体内交往的纽带和共同的价值标准。犯罪亚文化在这一点上表现更为突出,它为青少年团伙犯罪提供的“智力”与“犯罪场”支持就能说明这一点。[3]犯罪亚文化影响作用下的个体,以亚文化的标准相互之间产生认同感,从而出现青少年犯罪群体化。

  由于犯罪亚文化没有主文化那样系统、规范,也不具有高度的理论化形态,因而更容易被社会的一般成员,尤其是青少年所接受和传播。犯罪青少年是社会上特殊的一个群体,犯罪亚文化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犯罪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总有一定的导因,形成犯罪动机才能产生犯罪行为。对于青少年的犯罪动机和犯罪行为这种内化与外化的过程,犯罪亚文化环境常常是其发生的导因,而犯罪动机往往就直接导源于犯罪亚文化。比如在犯罪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的由于享乐主义思潮的刺激而无视法律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行为过程,就是因为在青少年中大量传播着的人的本质是自私的、“人生不乐等于白活”、人与人的关系就是一种弱肉强食的关系等等犯罪亚文化的导源。于是,他们一方面极力追求个人的享乐,私欲极度澎胀;另一方面,当他们明显地不具备这个条件,用正当的手段也难以达到的时候,就必然地陷入到享受的无止境欲求和违法犯罪、遭受打击的冒险这两难选择之中,为了获得个人幸福,往往不惜牺牲别人,损害他人,以身试法,走向犯罪。

  考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道路,有着一个明显的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4]首先,他们常常都是从所处环境中接受了一些不良习惯,出现小过失开始,因为得不到及时的矫正和教育,得不到更多的关心和爱护,甚至遭受冷漠和歧视,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挫伤。在自己的犯罪亚文化圈中最终获得了情感上的慰藉和对犯罪的认同感,受到周围人群的支持、姑息、纵容,而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其次,犯罪亚文化是青少年犯罪的精神支柱。在青少年犯罪中突出表现出来的暴力性、凶残性、反复性和不择手段、不计后果等特性,除了青少年追求刺激、富于冒险的原因之外,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犯罪亚文化环境的影响。[5]他们在追求享受,追求自我表现,为了“出人头地”的时候,其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便是:目的是主要的,手段是第二位的。他们为了达到非法的目的,胆大妄为,无所顾忌,花天酒地为目标,交友结盟论英雄,视法为儿戏,把犯罪、坐牢看成追求“人生价值”的英雄行为,从而强化了犯罪的勇气和决心,并在犯罪亚文化精神纽带的连结下,聚合得更紧,破坏性更大。青少年犯罪的这一特点,正像是犯罪的各种动因在亚文化这个风涡中搅起的一个个旋风一样横冲直撞,不可一世。对犯罪亚文化在青少年犯罪中这个不动声色却推波助澜的作用,不可忽视,不可小视。

  再次,犯罪亚文化的转型又决定着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特点。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在不断地变化着的,犯罪亚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同样也在发生变化、转型。而亚文化的转型又直接决定着青少年犯罪基本特点的变化可以看到,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中出现的大案增多,有组织犯罪增多,追求享乐和财产型犯罪增多,公开、激情犯罪增多,毒品犯罪、性犯罪增多等等,与犯罪亚文化的转型变化不无一定的关系。[6]

  此外,犯罪亚文化的传播,也常常使犯罪青少年在犯罪心理上被激活、被强化。比如在思维方式上出现的反常病态,忧烦狂燥而不能自拔,易于兴奋,粗暴成习,相信“命中注定”,强调自我中心,追求“男子汉气慨”,只顾眼前利益,把社会视为危险,迷信只有用极端手段才能解决问题等,在思想及文化中强调只顾物质利益而不顾手段是否合法,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等,加上人际关系的疏远和社会结构的松散等,都为青少年犯罪提供了相当大的文化环境空间。

  犯罪亚文化的功能,最直接地表现为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和作用上。犯罪亚文化对青少年犯罪的产生起着直接性的条件与环境作用。文化伴随着人们的生活而存在,并且指引着人们的社会行为。犯罪亚文化对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起着消极作用,这是其与主文化不同的一点。因此犯罪亚文化是犯罪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并影响着犯罪的变化与发展。犯罪亚文化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起着诱导、盅惑和强化作用。犯罪心理的形成是青少年的主客观原因相互作用的结果,除主观原因外,客观原因就是犯罪亚文化的熏染与诱导,由此导致了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与不断强化。犯罪亚文化对青少年犯罪活动的实施起着决定性的推动与促进作用。[7]

  反思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发展历史,应该犯罪亚文化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人的本质说到底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与生理因素相比,社会因素在人的心理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青少年的发展来说,犯罪亚文化的影响作用来得更多、更快、更直接、更重要青少年活动能量大,求知欲望强,好猎奇、爱刺激、敢冒险,可塑性大,但他们缺乏知识,经验不足,辨别是非和抵制消极影响的能力差,容易接受外界不良环境的影响,尤其是犯罪亚文化的状况将深刻地折射在他们的头脑之中,并直接影响他们的社会化程度。[8]对于犯罪青少年来说,对于犯罪青少年来说,他们社会化缺陷的形成,或者是因为错误的外界影响,或者是由于社会化进程中的脱节所致,这些负面影响阻碍了他们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内化过程,形成了他们不完全的社会化人格。